“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召开2017春季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
2017年3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研室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安排和部署新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刘玉超老师主持,思政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廖怀高老师以及教研室全体成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围绕 “常规教学工作”、“理论课程教学安排”、“实践教学安排”以及“共享课程建设”四个方面展开。
首先,由廖怀高老师介绍本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与以往一样共分为学校、班团和个人三个层面。学校层面的工作有两项,一是在大一学生群体中围绕“道德”和“法治”两个主题,广泛开展情境剧编演和录制活动;二是组织部分学生前往九院旧址进行学习、参观和考察,并向全班学生传达相关精神。班团层面的工作是围绕相关主题,设计和组织特色鲜明的班团活动,并进行分组汇报。个人层面的工作则通过自主参与专家讲座、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形式增强大学生道德和法律素养。
接着,刘玉超老师对试卷分析和收交等常规教学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对理论课程教学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他总结了上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成果和不足,提出从教学供给侧角度出发,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他指出,线上和线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的两种基本途径,线上教学一定要注意学生信息录入的完整性,从而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及时进行网上学习。任课教师要督促和关注学生网上学习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线上学习落到实处。同时,他建议安排主题讨论时,尽量申请智慧教室,充分利用学校先进的教学资源提升教学工作的质量。最后,在对上一学期共享课程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他提出要进一步对教学视频进行切割,使每个视频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避免时间过长引发学生的学习倦怠,从而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
最后,教研室全体教师就教学视频、考试制度改革、学业减负、精细化教学等有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通过对教学工作的聆听和探讨,每一位任课教师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从而可以依据总体安排更为合理地设计具体教学工作,进一步保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日